首页 >> 机构设置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批准的机构设置,基本建设处下设综合事务科、造价与合同管理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和材料与设备管理科。各科室岗位职责如下:
一、综合事务科工作职责
(一)办公事务
1、负责公文流转、年鉴编撰及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和动态信息上报及传达工作;
3、负责保管和使用公章及处长名章,建立印章登记备案制度;
4、负责人事管理、劳资发放、办公运行经费计划编制与财务报销工作;
6、负责基建处网站的动态更新和维护,负责基建简报的编撰工作;
7、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及资料、书籍、报刊的订阅与保管工作;
8、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购置、登记建账、维护、清查、报废等;
9、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办公区域“门前三包”和学校关于控烟工作的相关规定;
10、负责会议室管理及各类行政会务筹备与记录工作;
11、负责单位公车的调度使用及保养维护工作;
12、负责工会、处内员工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及处内员工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工程前期事务
13、贯彻执行与工程相关的各项规范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
14、协助资产处和协同创新办公室做好校园土地的总体规划和有效利用工作;
15、负责校园建设项目建设前地形图测量和竣工后的竣工测量工作;
16、受理校内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协助推进立项工作进程,完成校内立项程序; 
17、负责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委托编制工作;
18、负责勘察设计招标及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招标文件中技术标的编制工作,对勘察和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考察和评价,审查、完善勘察设计合同;
19、负责设计进度计划的制定及设计进度的控制,协调组织进行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等与技术相关的调研、咨询、论证、审查和优化,
20、负责建设项目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并缴纳各项规费,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1、负责消防、文物、人防等专项报批图纸的审查工作,处理项目报批中出现的技术类问题,负责进行协调与解决;
(三)基本建设档案管理事务
2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与归档移交工作;
2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造价与合同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标投标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审查,参与和造价相关的合同评审工作;
4、协助学校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法定招标项目的招标事宜;
5、负责校定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复核,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
6、负责中标单位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复核及工程技术变更的造价审核工作;
7、负责建筑市场材料、设备信息的搜集整理,参与材料及设备的认价审核工作;
8、负责项目所有合同的结算审核,包括工程进度款、工程项目索赔的审核,定期参加与造价相关的监理例会;
9、负责建设项目决算初步审计的委托工作;
10、配合全过程审计及结算审计工作,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并配合决算审计;
11、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起草及合同文本的会审、会签工作;
12、参与对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变更的追溯、审核与备案制度;
13、统一管理合同纠纷案件,协助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14、统一管理本处的合同和招标专用印章,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15、做好项目合同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及移交归档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程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及修订处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组织建设项目工程图纸的会审、交底等工作;
3、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技术问题,加强对工程各验收环节的技术管理;
4、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开工项目的“三通一平”及树木砍伐和道路占用的申请工作;
5、负责相关单位开工协调、审查施工场地布置、水指标办理、住建局质量监督备案、人防备案、施工过程中节能退费申请等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与质量督查工作,建立以随机抽查为主的月检制度,形成月度书面检查记录,并留存图片资料;
7、负责督查建设项目的安全与文明工作,落实施工单位进场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门前三包责任书、门前三包落实协议、控烟管理协议; 
8、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门前三包、控烟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评定与奖惩;
9、负责编制工程季报,通报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付款等情况;
10、根据规定参与项目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重要技术方案论证工作;
11、负责建设项目后期各项验收工作及各项检测工作,包括避雷检测、环境检测、水质检测、节能检测、电气检测、消防检测等工作;
12、负责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工程备案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
13、负责工程竣工交付后维护期内的维保、监管工作;
14、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工程竣工资料的准备、整理工作,协助竣工资料备案及竣工资料的管理与移交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材料与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选用、论证、调研,参与材料及设备的认价审核工作;
2、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要求,负责材料供应商的联系、监督工作;
3、按照国家环保、节能要求,负责建筑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等监控工作;
4、负责安装设备的审核、验收、规范施工等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
6、负责安装设备工程完工后维保期内的维护、监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